在借贷场景里,很多人会把高利贷和违约金数额混为一谈,其实高利贷主要和借款利率有关,而非违约金。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一旦双方约定的利率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那部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这里说的利率,指的是和利息相关的比率,和违约金不是一回事。
违约金呢,就是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要是一方违约了,就得给另一方支付一笔钱。违约金有赔偿和惩罚两个作用,要是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了就得按约定支付。
有些借贷合同里,既规定了逾期利率,又有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只选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中的一项来主张,也能都一起要。不过,各项费用加起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同样不会支持。
所以,判断是不是“高利贷”,不能只看违约金数额大小,而是得把利息、违约金等各项费用都加起来算,看是不是超过了前面说的法定标准。要是遇到借贷情况,大家一定要留意各项费用的总和,要是超过标准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