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原告对判决书里个别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
先说上诉。要是案件还在一审阶段,而且在判决书送达到原告手上那天起的规定时间内,原告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也就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上诉得交上诉状,上面要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原来审理案子的法院名字、案件编号、具体是什么案子,还要说明为啥上诉以及有啥诉求。上诉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到了二审程序,上级法院会重新审视整个案子,把一审在认定事实和用法律方面的情况都检查一遍,这样能保证判决又正确又公平。
2、再讲讲申请再审。要是判决已经生效了,原告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向做出这个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它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这时候得提交再审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说明判决存在像是事实认定不对、法律用错了、审判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再审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的特殊补救程序,不过要启动可不太容易。法院会好好审查再审申请,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才会决定重新审理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