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起诉时,检察院一般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复杂,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还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应在十天内作出决定。要是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时间可以延长到十五天。
另外,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如果觉得证据不足等需要补充侦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让他们补充侦查;另一种是检察院自己进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而且补充侦查最多只能有两次。等补充侦查完再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时间。
就强奸罪来说,案子移到检察院后,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内会决定是否起诉。要是案件重大、复杂,就可能会延长十五天。如果适用速裁程序,嫌疑人又认罪认罚,通常十天内就会有决定。要是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时间能延长到十五天。要是需要补充侦查,那整个处理时间就会变长。大家要注意,这期间的时间规定很重要,关乎嫌疑人的权益和司法程序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