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欠债离世,却没留下遗产,这种情况下债务谁来还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常继承人不用偿还这笔债务。
我国法律实行限定继承原则,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去清偿被继承人欠下的税款和债务。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的话就另说。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那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就不用负责了。亲人离世且没留下遗产,就没有能用来偿债的财产,继承人也就不用因为继承遗产而承担债务。
所以,债权人不能要求离世债务人的继承人还钱。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债务有担保人,债权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能向债务人的配偶要钱,让配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这里要注意,很多人以为“父债子偿”是天经地义,但在法律上,只有在子女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才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没有遗产,子女就没有偿债义务。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