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子被退回侦查后,公安机关不会轻易放弃对嫌疑人的追查。所谓退回补充侦查,就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时候,要是觉得案件情况还没搞清楚,证据也不够,或者存在罪行没查全、还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没揪出来等情况,就会把案子打回给公安机关,让他们接着查。
2、这么做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把案件来龙去脉彻查清楚,收集到更多有力的证据,保证对嫌疑人能准确地定罪和量刑。接到案子后,公安机关会按照检察院给出的补充侦查要求,着手继续调查。他们会进一步收集证据并且核实,会去询问相关证人,该做鉴定的做鉴定,把案件的证据链补充完整。
3、不过,要是在补充侦查的时候,公安机关发现嫌疑人实际上并没有犯罪,或者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按照法律规定不算犯罪的,那他们就会撤销案件,把嫌疑人放了。但这可不是“放过”,一切都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来的。
总之,案子退侦之后,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认真负责,继续深入侦查,不会随随便便就不追究嫌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