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里写明让子女负责偿还债务,从法律性质来讲,这叫债务加入。简单来说,就是子女可以和债权人、债务人一起达成三方协议,或者跟债权人达成两方协议,也能自己单方面向债权人承诺帮忙还钱,但这并不免除原来债务人的还款义务。
要是借条中明确有子女承担债务的约定,并且子女通过签字、盖章这些方式确认了,那这个约定就对子女有了法律上的约束。一旦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就可以找子女,让他们按照约定把钱还上。
但这里面有几个要点得留意。债务加入得是子女真心实意愿意才行。要是子女是被欺骗、被威胁,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答应还钱,子女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个债务加入的行为。打个比方,有人拿着刀逼着子女签字,这肯定不是子女真实的想法,这种情况就可以撤销。
另外,如果这笔债务本身就不合法,像因为赌博、贩毒等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哪怕借条里约定子女偿还,这个约定也可能不被法律认可,是无效的。
法律建议:债权人在和债务人、子女达成债务加入约定时,要保证子女是自愿的,同时确保债务本身合法。子女签字前一定要想清楚,避免掉进不必要的法律陷阱。要是遇到不合法或非自愿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