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签的合同,一般总公司要担责。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身份,它产生的民事责任得由总公司来扛。虽说分公司能在总公司给的权限内,用自己名义做些民事方面的事,但说到底,它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
2、要是分公司有自己的财产,在它经营管理的这块范围内,能先用这些财产去承担责任。要是不够赔,剩下的就由总公司补上。
3、要是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给的权限去签合同,这得分情况处理。要是和分公司签合同的人是无辜的,确实不知道分公司没那权限,还以为它有代理权,这就构成表见代理了,合同有效,总公司就得担责。但要是对方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分公司没权限还签合同,那总公司一般就不用担责了,相关的法律后果就由分公司和签合同的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来分担。
从行业发展看,随着企业经营活动越来越复杂,分公司业务也在不断拓展,厘清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责任界限就变得更加重要。企业得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分公司权限,避免因授权不明引发法律风险。同时,合同相对人在和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也得多留个心眼,核实分公司的授权情况,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