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即使没实际用借款,也得担还款责任。在借贷里,共同借款人跟债权人签了借款合同,就相当于加入债务关系,对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这源于合同的相对性和自愿原则,只要签字确认,就得受合同条款约束。
要是共同借款人没使用借款,在还完款后,能向实际用款的其他共同借款人追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连带债务人之间份额难确定时,就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还能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因此,共同借款人要先把还款义务履行了,防止影响自身信用记录,引发法律纠纷。之后,可收集实际使用借款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先和其他共同借款人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