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法院怎么来确定欠款到底是多少呢?这里面可是有不少门道。
首先得明白,在法庭上,谁提出了说法,谁就有责任拿出证据来证明。要是债权人能给出借条、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甚至还有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清楚地表明欠款的具体数目,那法院一般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按照有证据证明的欠款数额来判决。
但要是债权人证据不够充分,只能说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却没办法确切知道欠款到底是多少,这时候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在商业往来里,没有书面合同写明欠款金额,不过有以往交易的价格、数量、结算周期等习惯可以参考,法院就会根据这些来大致确定欠款数额。
要是债务人拿出了反驳的证据,比如还款记录、债务抵销协议等,法院会仔细审查这些证据是不是真实、合法,和案件有没有关联。如果证据没问题,法院就会从债权人主张的欠款数额里扣除已经还的或者可以抵销的部分。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双方都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欠款数额,事实就很难查清楚了,这时候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债权人就得自己承担因为拿不出证据而带来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