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处理犯罪相关事情时,通知犯罪嫌疑人有好几种常见方式。
先说口头传唤,警察会直接找到嫌疑人,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然后告诉嫌疑人因为涉嫌相关犯罪,需要接受调查,要求他们到指定地点配合。这种方式一般用在案件情况比较简单,嫌疑人也比较配合的情况下。
书面传唤也是常用的方法。警察会制作《传唤证》,把它送到嫌疑人手上。《传唤证》上会清楚写明传唤的原因、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嫌疑人拿到《传唤证》后,就有义务按照上面的要求去指定地点。
要是嫌疑人可能会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或者再实施新的犯罪,警察就会采取拘留措施。这时警察会出示《拘留证》,把嫌疑人带到看守所关押起来,并且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嫌疑人的家属。
如果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警察会先向检察院申请,等检察院批准后,拿着《逮捕证》去执行逮捕。逮捕之后,同样会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家属。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用哪种方式通知,警察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这样才能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