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已经立案的强奸案里,强奸属于公诉案件,这就意味着被害人没办法自己决定撤销立案。
2、公诉案件是由国家的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去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一开始去报案,只是这起案件的其中一个来源。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这个案子就进入到由司法机关主导的程序里了。哪怕之后被害人不想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也没办法直接决定撤销案件。
3、虽说被害人不能直接撤案,但被害人的态度和想法在司法程序中还是会有一定体现的。要是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达成了和解,被害人可以写一份谅解书,说明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司法机关会把这个当成量刑时考虑的因素。
4、要是存在犯罪事实不成立、证据不够或者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按照法律规定不用起诉的情况,就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也就意味着案件结束。
总之,刑事案件一旦立案,能不能撤销要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决定,不是被害人个人说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