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喝酒要是出了状况,召集者可能得承担责任,一般是看召集者有没有过错。
有几种情况召集者通常要担责。首先是强迫劝酒。如果用言语刺激、威胁等办法,逼着别人喝酒,或者明知道对方身体不舒服还劝酒,结果对方因为喝多了身体受到伤害,那劝酒的人就得负责。像有人说不喝酒就不够朋友,被劝的人喝了酒之后突然发病,这种情况劝酒者就有责任。
其次是没履行安全护送义务。要是喝酒的人已经没法控制自己,没办法安全回家了,召集者既没有把人安全送到家,也没有通知人家家属,在这期间喝酒的人出了意外,召集者就得担责。比如喝酒的人喝醉了,召集者没护送,这人在回家路上摔倒受伤了。
还有就是酒后驾车没劝阻。要是明知道喝酒的人要开车,却没有劝阻,结果这人酒驾出了事故,召集者同样要担责。
不过,如果召集者没有上面说的这些过错,还尽到了提醒、照顾的义务,像提醒酒量不好的人少喝点,发现喝酒的人身体不舒服马上送医院,一般就不用担责。
在实际生活中,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要是因为这事起了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断各方该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