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委托手续签署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自行委托辩护人,自行签署委托手续既常见又合法。
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其监护人、近亲属能代为委托辩护人。这里说的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自身行动不便时,由监护人、近亲属签署委托手续更便利可行。
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审判阶段,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委托时,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由签署主体签字确认。同时,还要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以及他们的监护人、近亲属都能签署刑事案件委托手续。具体由谁签署,要结合实际情况,这样才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委托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