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营业执照被盗用去欠债,正常来说,实际使用营业执照的人得负责还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有人用别人名义搞民事法律行为,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了代理权限,又或者代理权已经没了,还没得到被代理人的认可,那这事儿对被代理人就没效力。所以呢,要是被盗用营业执照的人能证明自己根本不知道有人盗用,也没参与经营活动,就不用为这笔债务负责。
但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债权人有理由觉得使用营业执照的人有代理权,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这时被盗用方可能就得先把钱还上。不过别担心,被盗用方之后可以找实际使用人把钱要回来。
营业执照被盗用后,被盗用方得赶紧行动起来。比如,去公安机关报案,也去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这样能证明自己没过错。要是被盗用方自己有管理不善这类过错,那说不定就得承担一部分补充责任。所以,被盗用方得积极收集证据,像监控录像、证人说的话这些,以此证明执照确实是被盗用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