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房贷,约定债务各自承担在某些情况下是行得通的,但得区分不同情形。
要是双方是夫妻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还有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其中也包括债务承担。要是这笔房贷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个人债务,本来就该由这一方来承担,这时双方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既合理又合法。但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这个约定对夫妻两人是有效的,可没办法对抗善意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两人一起偿还债务,一方偿还之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讨。
如果双方是其他关系,比如说合伙关系等等,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债务各自承担同样有效。不过,要是这笔债务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没有经过第三人同意,这个约定同样没办法对抗第三人。
所以,双方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债务的性质、承担方式等内容,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