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债务人都苦恼一个问题,要是对同一债权人有多笔债务,清偿顺序到底咋定呢?其实法律有相关规定。
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对清偿顺序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尊重双方的意思。要是没约定,当债务人给的钱不够还清所有债务时,先还已到期的债。要是好几项债务都到期了,就先还对债权人没担保或者担保少的债务;要是担保情况一样,就先还债务重的;要是债务负担也一样,就按到期先后顺序偿还;要是到期时间相同,就按比例来还。
另外,债务人除了还本金,还要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给的钱不够还清所有的,除了双方另有约定,就按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来还。
在实际中,债务人得及时和债权人沟通怎么还钱,避免产生纠纷。要是双方在清偿顺序和方式上达不成一致,可以先协商,也能找第三方调解,还能选择仲裁,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