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认可,法院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的相关规则来处理。要是法院经过审查,觉得管辖权异议成立,就会给出裁定,把案子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这里有个条件得注意,接收移送的法院得对这个案子有管辖权才行。还有,移送只能有这么一回,就算接收移送的法院觉得自己没权力管这个案子,也不能再自己转来转去,而是要找上级法院指定由哪个法院来管。
2、法院收到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以后,会尽快进行审查。要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满意,在裁定书送到手里那天算起十天内,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的。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理,最后给出终审裁定。
3、从司法实践来看,管辖权异议制度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在打官司时的权利,让案子能在有权力管的法院审理,这样才能保证司法公平,让诉讼流程合理合法。不过,当事人也得合理利用这个权利,别故意用管辖权异议来拖时间,耽误诉讼进程。现在法律行业不断发展,后续对于管辖权异议制度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更好地促进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与高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