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人要是在这段时间又去盗窃,这就属于刑罚执行期间重新犯罪了,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来处理。
一旦监外执行的罪犯盗窃行为被发现,执行机关会马上跟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由公安机关来侦查这件盗窃案。公安机关会按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把盗窃的事实查清楚。
要是调查后发现盗窃行为构成了犯罪,法院就会针对新犯的盗窃罪作出判决。按照《刑法》规定,要是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就要对新犯的罪进行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判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一般是在总和刑期以下、几个刑期中最高刑期以上,来酌情确定执行的刑期。不过有上限要求,比如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要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另外,由于罪犯是在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说明他主观上的恶性比较大,对社会也更具危险性。所以法院量刑的时候,很可能会考虑这个情节,对盗窃罪进行适当从重处罚,同时会更倾向于让罪犯收监,去执行剩余的刑期还有新判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