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是女方行使探视权,可孩子却不认她,这事儿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解决。
要知道,探视权是没直接抚养孩子那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故意使坏,给孩子灌输不好的思想,让孩子不认女方,女方可以先和对方谈谈,让对方别再这么干了。得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心理环境,让孩子能正确看待亲子关系。
要是和对方沟通没啥效果,女方可以找第三方来帮忙。像是孩子的其他亲属,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让他们调解调解,跟直接抚养方沟通一下,劝对方配合女方行使探视权。
要是前面这些办法都不管用,女方就得收集证据了。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这些,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阻碍自己探望孩子就行。接着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要是对方还是不执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阻碍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拘留、罚款这些强制措施,但不能强迫孩子和女方见面,也不能对探视行为进行强制。
另外,女方在探视孩子的时候,要多和孩子互动,建立起好的情感连接,这样孩子慢慢就会接受和认可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