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相关要求,其中一条就是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地方。
要是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没经过允许就出门,执行机关会按照情节轻重来处理。要是情节比较轻,执行机关会对他进行批评教育,让他写悔过书保证以后不再犯。但要是情节严重,执行机关就有权让决定机关改变强制措施,把监视居住变成逮捕。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影响了诉讼活动正常开展,也会被当作情节严重的情况。像干扰证人作证、销毁或伪造证据、和他人串供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
有些朋友可能以为私自出门没什么大不了,实际上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面临严重后果。所以,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嫌疑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别因一时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