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给孩子买的保险一般不用分割。咱们先搞清楚这类保险的性质,如果是给孩子买的人身保险,也就是以孩子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它通常具有人身依附性,而且是有特定保障目的的。
按照法律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夫妻给孩子买保险时,虽然保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但保险金以后是给孩子的,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不能把这种保险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
但要是保险是以夫妻一方为投保人,另一方为被保险人,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可以商量退保。退保后拿到的现金价值,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以商量变更投保人,让获得保险利益的一方给另一方一些补偿。
这里得提醒一下,如果夫妻在离婚时非要分割给孩子买的保险,就会损害孩子的保险权益,这可就违背了当初给孩子买保险的本意。所以在实际的法律操作中,一般不会分割为孩子买的保险,这样能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也能保证保险合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