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已婚人士买房不写对方名字,房子归属的认定有几种不同情况。
如果是一方用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去买房,并且能给出足够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婚前财产证明等,同时房子登记在出钱买房一方名下,那这房子通常就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举个例子,一方拿出自己婚前存的钱全额支付了房款,房子也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人家个人的,和另一半没关系。
要是买房用的是夫妻一起挣的钱,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这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结婚以后,两口子一起挣的钱买的东西,不管写谁名字,都是两个人共有的。比如夫妻婚后一起工作攒钱买了套房子,只写了丈夫名字,这房子也有妻子的一份。
另外,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就相当于父母只把房子送给了自己孩子,这房子就是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这个房子就按照双方父母出钱的比例,由夫妻双方按份共有。
法律建议: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的归属和份额。如果涉及父母出资,最好也保留好出资的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