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时,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能会对其内容存在异议。这里要注意,不能直接就这份认定书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质上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以及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做出来的,它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一个证据,并不是行政行为,所以不能针对它单独去打行政官司。
要是你对认定书有不同看法,在收到认定书之后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要是经过复核,维持了原来的认定,或者你压根就没去申请复核,也不用着急。在后面涉及到损害赔偿去法院打民事官司的时候,你可以向法院拿出和认定书不一样的证据,来证明这个认定书是有错误的。
法院会对这份认定书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认定书确实有误,那法院就不会采纳这份认定书,而是会根据实际查明的事实,重新划分事故责任。所以,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合理利用法律途径,收集好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