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借人拿着日期不同的两张借条,一般是可以一起起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如果两张借条都是同一个出借人借给同一个借款人的,而且都是基于借钱这回事产生的,那这就属于可分之诉。虽说借条日期不一样,但它们本质上都是关于借钱的事儿,只要符合条件,法院是能把这两个案子合在一起审的。
2、要想一起起诉,得满足几个条件。一是两张借条涉及的人得一样,也就是出借人和借款人都不能变;二是这两个借条背后的法律关系得相同,都是借钱还钱的事儿;三是得向有管辖权的同一家法院去起诉;另外,还得经过当事人同意,并且法院也准许。
3、一起起诉好处不少。对出借人来讲,能省时间和精力,不用一次次去打官司,也能少花些成本。对法院来说,合并审理可以提高司法效率,避免做重复工作,浪费资源。不过要是两张借条在事实情况或者法律适用上比较复杂,法院也可能分开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