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法律里没有“卖淫罪”。不过,如果有人组织、强迫、引诱、容留或者介绍他人去卖淫,那极有可能构成犯罪。单纯靠自己卖淫虽然不算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卖淫拿到的钱,法律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2、只是单纯从事卖淫的人,他们通过这种违法活动得到的钱,按照法律规定会被收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了公安机关权力,公安机关可以没收、收缴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这么做是因为要剥夺违法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有力遏制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3、那些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从而构成刑事犯罪的人,他们获得的钱属于犯罪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得到的所有财物,都要追缴或者让他们退赔。要是涉及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还应该及时返还。如果有违禁品,或者是供犯罪用的犯罪者自己的财物,也会被没收。通过组织他人卖淫等行为获得的钱会被依法追缴,最终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