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收到律师函可以暂时不回,但绝不建议完全不理,因为律师函本身不是法院判决、没有直接强制力,但它是对方正式主张权利、固定证据、为后续诉讼做铺垫的信号。不理的后果是:对方可能直接起诉,而你因没回应、没保留沟通记录,在诉讼中更被动。律师函的效力在于:一是警示和催告,表明对方已委托律师、准备维权;二是中断诉讼时效,防止对方权利过期;三是作为未来诉讼里证明对方已尽告知义务的证据。建议:第一,先看清函里主张的事实和依据,核对是否属实;第二,有争议就书面回应、说明立场并保留凭证,别只沉默;第三,涉及金额大或责任重的,找律师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协商或抗辩。提醒:律师函不是传票,不必恐慌,但也别无视,它是对方动真格的前奏;理性对待、留痕应对,能避免小纠纷拖成大诉讼,该回就回、该谈就谈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