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法院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子立了案,你作为当事人有权提异议、申请审查,甚至举报,但别自己拒不应诉,那会吃哑巴亏。先分清不符合立案条件指什么:是管辖不对、被告不适格、还是重复起诉、没具体诉求。发现后,第一步,书面向法院立案庭或承办人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或驳回起诉意见,说明不该立的理由和依据。第二步,法院审查后可能裁定移送、驳回起诉;你对裁定不服可上诉。第三步,如果认为立案本身违规,比如明显不属于法院主管,可向上一级法院立案庭或法院监察部门反映,也可通过诉讼服务热线投诉。提醒:千万别因为立错了就置之不理、传票不来就不去,那可能按撤诉或缺席判,反而损你权益。先应诉、再纠错,程序上把异议留痕,后面翻案才有依据。拿不准就让律师写份程序意见,别因程序疏忽丢了实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