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执行时效一般是不能重新起诉的。这里说的执行时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是权利人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段。就算过了这个时间段去申请,法院也会受理,但要是被执行人提出来超过执行时效的问题,法院就不会执行了。不过,这并不会影响之前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
在民事诉讼里有个“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说,要是当事人就已经起诉过的事情,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以后又来起诉,并且后诉和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都一样,那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纠纷,法院已经进行了实体审理还作出了裁判,当事人不能基于相同的事实、理由和诉讼标的再去起诉。
但要是有新的事实、新的理由,或者能证明原来的生效法律文书有错误,那就不用重新起诉,可以去申请再审来解决。要是超过执行时效是因为不可抗力这些法定的原因造成的,也可以跟法院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让执行时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