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 + 1”赔付是啥意思呢?就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给经济补偿。工作年限用“N”表示,每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另外再多给一个月工资(也就是“ + 1”)当作代通知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在下面这些情况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给“N + 1”赔付:
- 要是劳动者生病了,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治疗期结束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也干不了,这时候企业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多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劳动者没办法胜任工作,企业给他们培训了,或者调整了工作岗位,还是干不好,企业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合同。
- 要是当初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了重大变化,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企业和劳动者商量变更合同内容又没达成一致,企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也能解除合同。
3、这里要提一下,“N”指的是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多久。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就给半个月工资;工作满半年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 + 1”的工资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