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被拘留后又无罪释放,是有权利要求获得相应赔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像负责侦查、检察、审判的机关,还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这些部门,以及它们的工作人员,要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违法拘留的情况,或者对公民实施了逮捕,之后案件被撤销、决定不起诉,又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受害人就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根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证据能证明他有重大犯罪嫌疑,却被错误拘留了,那他就可以要求做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也就是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
要是你想申请国家赔偿,得写成书面申请交给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书里要写清楚你的个人基本情况,比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白你具体想要多少赔偿、为什么要这么多赔偿,以及事情的经过和理由等。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
要是你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满意,不用着急,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是对复议结果还是觉得不合理,还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让他们来做出赔偿决定。所以,遇到这种事,要勇敢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