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被拘留3年,最后却被判无罪,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像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还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采取了拘留措施,之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也就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那么受害人就有权利申请赔偿。
确定赔偿义务机关,遵循的是“谁侵权谁赔偿”原则。要是公安机关错误实施了拘留,那公安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要是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还执行了,那检察院就是赔偿义务机关。
申请赔偿时,赔偿请求人要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里面得写清楚受害人的基本信息、具体赔偿要求、事实依据和理由等内容。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要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要是请求人对赔偿数额等方面有意见,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超过时间没做决定,请求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是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其中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等,目的就是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