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得明确选定仲裁委员会。要是签了仲裁协议,却没说清楚去哪个仲裁机关,也不用慌,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签个补充协议把仲裁机关确定下来。
不过,要是双方谈不拢,没法达成补充协议,那这份仲裁协议就会被认定无效了。协议无效后,就不能再按照原来的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这时候,如果纠纷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来帮忙解决问题。
给大家举个例子。甲和乙签了合同,约定用仲裁解决纠纷,可没说找哪个仲裁机关。后来两人产生了争议,这时候他们可以商量确定一个仲裁机关,签个补充协议。但要是两人意见不一致,没法协商好,仲裁协议就无效了。这种情况下,甲或者乙就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在签仲裁协议时,一定要明确仲裁机关,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