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这个事儿,得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平常来说呢,是由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这个案子。要是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和他实际常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常住的地方的法院来处理。这里说的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就是公民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要是被告是公司或者其他组织,那就是它们主要办公的地方。而常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户籍登记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在医院看病住院的地方不算。
2、要是借款的双方提前商量好了由哪个法院来管这个纠纷,而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那就按照他们商量好的来。不过约定的法院得是和这个借贷纠纷有关系的地方的法院,像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借款合同实际履行的地方、签合同的地方、出借人户籍所在地、借款相关物品在的地方等。
3、要是双方在合同里没说清楚借款合同在哪里履行,或者说得模模糊糊不清楚,后来又没再协商出个结果,从合同的其他条款和平时的交易习惯也没办法确定的话,那就把收钱的一方所在的地方当成合同履行的地方。在民间借贷里,如果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钱,那出借人就是收钱的一方;要是借款人要求出借人把钱借给自己,那借款人就是收钱的一方。未来随着民间借贷形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对于起诉地点的规定可能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司法实践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