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来判断。有几种情形下,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算办了婚礼但没领证,男方能要求退还彩礼。
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实际上没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离婚,男方就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而且双方已离婚。这里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在实际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来判断具体的返还数额。要是双方结婚时间长,还生育了子女,彩礼也用于共同生活了,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男方全部返还的诉求。遇到这类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