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知道赠送出去的东西能不能要回来,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在赠送的东西实际给到对方之前,送东西的人是可以反悔不送的。打个比方,送别人一台电脑,在把电脑交到对方手上之前,送的人随时可以改变主意。不过呢,如果赠送行为是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是出于道德义务,又或者是经过了公证的,那就不能随便反悔了。一旦做出了赠送的承诺,就必须得送出去。
2、要是东西已经送到对方手里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送东西的人还是能把东西要回来。如果接受赠送的人做了严重伤害送东西的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事,或者接受赠送的人本来对送东西的人有照顾的责任却不履行,又或者没有做到赠送时双方约定好的事情,只要出现这三种情况中的一种,送东西的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些情况后的一年之内,都有权把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接受赠送的人做了违法的事,导致送东西的人死亡或者失去了正常处理事情的能力,送东西的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些情况后的六个月之内,也能把赠送的行为撤销,把东西要回来。东西要回来之后,接受赠送的人就得把东西还给送东西的人。
从法律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赠与行为可能会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赠与撤销权的规定可能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平衡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权益,适应社会变化带来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