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的合作协议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建筑法规,建设工程里是严禁挂靠行为的。啥是挂靠呢?就是没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接工程,或者低资质企业借高资质企业名义接工程。
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建筑法》说得很明白,不允许建筑施工企业让别的单位或个人用自己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自己名义接工程。
一旦合作协议被认定无效,签合同的双方就不能按协议约定来主张权利了。要是工程施工中出了纠纷,像工程款结算、质量问题这些,法院不会按无效的挂靠协议处理。对于已经做了的工程部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办。要是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能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拿工程款;要是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后还是不行,实际施工人就别想拿到工程款了。另外,相关部门还可能对搞挂靠的双方进行行政处罚。所以啊,千万别搞工程挂靠这种事儿,不然麻烦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