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并非一方必然要给另一方补偿。下面几种情况会涉及离婚补偿。
要是女方有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行为,男方作为无过错方,能依据《民法典》在离婚时索要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女方过错行为让男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男方精神痛苦的抚慰。
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男方工作付出多,离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适当补偿。
另外,离婚时若男方生活困难,而女方有能力负担,女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帮助形式可以是给钱,也能是给房屋居住权等。怎么帮助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成法院会判决。
所以,男方能不能拿到补偿得看具体情况。要是符合法定情形,男方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也能去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