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传票却找不到被告人咋办?别慌,法院有多种应对办法。
法院会先尝试直接送达传票给被告人,这是首选方式。要是直接送达行不通,碰到被告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传票的情况,法院会采用留置送达。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传票留在被告人住所;也可以直接把传票留下,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如果留置送达也不行,法院还能委托其他法院帮忙送达传票,或者通过邮政机构邮寄送达。
要是前面这些送达方式都不管用,法院就会采用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算,过了一定时间,就视作传票已送达,即使被告人没看到传票,也算送达了。
传票送达后,若被告人不出庭,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果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也就是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