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有几种解决办法。
可以先尝试协商。双方一起商量探视的时间、地点还有方式这些内容,调整成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达成新的探视协议。这样既让探望方能够正常行使探视权,也能照顾到直接抚养方和孩子的实际需求。
要是协商不成,就找有关部门调解。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双方所在单位,都可以请他们介入。这些组织能从中协调,帮助双方达成一致。
要是调解也没用,探望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要是之前离婚是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而且判决书或调解书里对探视权有明确规定,但直接抚养方就是不配合,探望权人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法院强制执行针对的是不配合的直接抚养方,不是孩子。法院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用法律手段让对方配合。另外,如果对方一直不配合,导致探望权根本没法实现,严重影响了亲子关系,探望权人还能去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