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另一方会不会参与分割,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买房用的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套房子就属于出资方自己的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举个例子,有些人在结婚之前用自己的积蓄去做投资,结婚之后用投资赚的钱买了房,还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买房用的是夫妻一起挣的钱,就算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在结婚期间得到的财产大多是两人共有的,离婚的时候通常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即使买房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子登记在了夫妻双方名下,这就相当于出资的一方把房子的一部分权益送给了另一方,那这套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有权参与分割。
总的来说,婚后一方出资买的房,离婚时对方能不能分走,重点就是看买房的钱是啥性质,以及房子登记在谁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