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两家公司,一家税点高、一家税点低,把资金从高税点公户转到低税点公户,这种做法本身如果只是正常的业务往来、有真实交易支撑,不违法;但如果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纯粹为了少交税而转移资金,那就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常见风险:一是虚开发票,高税点公司给低税点公司开票、资金走账回流,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是刑事犯罪;二是偷逃税款,通过转移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三是如果低税点公司是空壳,资金转入后回流到个人,还可能涉及洗钱或挪用。税务系统现在有大数据的资金异动监控,公户之间无正当理由的大额转账很容易触发预警。建议:任何公转公都要有对应的真实合同和发票,别为了税点差做无实质交易的资金腾挪,风险远大于省下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