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损毁灭失后,判断能否要求担保人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担保物因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担保人的原因损毁灭失,一般来说,担保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物权人能就拿到手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要是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还没到,也能把这些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提存起来。也就是说,就算担保物没了,但有代位物的话,担保物权人可以通过代位物实现权利。
但如果担保物损毁灭失是担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债权人就有权要求担保人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进行赔偿。这是因为担保人有妥善保管担保物的义务,他要是违反这个义务,导致担保物受损,就损害了债权人的担保权益,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担保物损毁灭失后,要先搞清楚损毁灭失的原因能不能归责于担保人,再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