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间处理夫妻债务,首先得分清债务性质。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连带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对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把钱还完后,如果发现自己还的超过了应承担的份额,就可以向另一方追回来。
那怎么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主要看这几点:一是看是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比如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笔债务;二是看这笔钱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要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借的钱,一般就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这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要是债权人找债务人的配偶,让其偿还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的。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债务性质来确定能执行哪些财产。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都可以执行;对于个人债务,就只能执行欠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直接去执行配偶个人名下的财产。不过,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欠债方的那部分份额,还是可能会被执行的。另外,就算夫妻内部对债务承担有约定,也不能拿这个约定去对抗那些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