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负担,但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那另当别论。财产保全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所以原则上就是败诉方掏这笔钱。
不过实际操作里情况会更复杂些。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多少诉讼费用。要是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每个人承担的费用数额。
要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而且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就得承担被申请人因为保全遭受的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合同里约定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要是合同有明确约定,并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就得按照合同来执行。所以大家在签合同时,可以留意下这方面的条款,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