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这类婚姻家庭纠纷,关键看证据和法定情形,法律是给救济的,别被对方一句“不退”就认了。关于彩礼,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可主张返还;但你提到已领证并同居生活过,法院一般会认定有共同生活事实,不会全额支持,而是结合同居时长、彩礼实际用途、双方过错酌情判返一部分。转账记录就是最核心的证据,能锁定款项性质和金额,务必保存好。房产证加子女名字属于赠与或买卖,需双方到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按份额约定办理,未成年子女加名也要监护人代办。如果协商不成,准备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里关于彩礼或房产的约定、共同开支证明,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记住别拖过三年诉讼时效,也建议先发一份书面协商函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