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对方经常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临近见面又各种推脱不出面,具有典型的“杀猪盘”“感情交友诈骗”特征,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看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刑法上诈骗需满足: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你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对方非法占有。如果对方身份、处境、见面意愿均为编造,钱款到手即拉黑或消失,数额达到立案标准(通常三千元以上,各地不同),公安机关应以诈骗立案。你应做的:一、完整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信息,不要删;二、整理时间线与金额,统计总损失;三、尽快到派出所报案,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受案并出具回执;四、如平台交易,可向平台投诉冻结对方账户。注意,若对方确为真实交友但反复借钱不还,可能只是民事借贷纠纷,区别在“是否虚构事实骗钱”。无论哪种,保留证据是维权前提,切勿再转账“解冻”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