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很常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在实际司法操作中,要是原告仅仅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却没有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从另一方角度看,若其不同意离婚,首次起诉法院不判离正合心意。但要是另一方也觉得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法院不判离就会让其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要是首次起诉离婚没判离,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一段时间后再次起诉。再次起诉时,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情况,像第一次起诉后的感情状况等。要是能证明这段时间夫妻感情仍未好转且已破裂,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会提高。所以,想离婚的一方在首次起诉时要尽量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首次未判离后,再次起诉前也注意收集感情未改善且已破裂的证据,这样更有利于达到离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