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有些当事人不想签收法院文书,觉得这样能阻止诉讼进程,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不同的法院文书,不签收会有不同后果。
先说传票。要是原告收到传票,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要是被告这样做,法院会缺席判决。而且,不签收传票也没用,法院可以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完成送达,然后按法定程序继续走。
再说判决书、裁定书等裁判文书。不签收也不影响文书效力,法院同样能通过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送达后,上诉期、履行期等就开始算了。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不上诉,裁判文书就生效了。要是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在文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不签收法院文书根本阻止不了诉讼进程和文书生效,还可能让当事人失去答辩、上诉等合法权益。建议大家积极面对,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要是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