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申请公司破产的权利,不过得满足一定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定情形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时股东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一般来说,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经营管理决策机制,股东不能直接申请破产。但特定情形下,持有一定比例表决权的股东能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比如,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要是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经营下去会让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其他办法都解决不了,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公司解散后,清算时发现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清算组要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总之,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必须依法操作,切不可随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