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这两种,它们对担保的要求不一样。
先说诉前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利害关系人遇到紧急情况,不马上申请保全,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那么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之前,他们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不过,申请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法院就会裁定驳回申请。这是因为诉前保全是在还没起诉的时候进行的,法院为了防止申请人乱用权利,给被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再看诉讼中保全,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要是某个案件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对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裁定进行保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法院同样会裁定驳回申请。但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要求提供担保,像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这类情况,可能就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